第177章 美梦和噩梦都是我-《死后三年,王爷为我手撕深情剧本》

  黎明即将到来。

  这是一天之中最为黑暗的时刻。

  空荡荡的房间里,崔恕依偎着我的膝盖,最终和衣而眠。

  别误会。

  他现在依然是看不到我的状态,更别提触碰到我。

  可不知怎么,仿佛是天生默契一般,崔恕就是知道我在哪里。

  于是,此刻室内的场景就变得尤其诡异。

  若有人突然进来,一定会看到崔恕正躺在一大堆话本堆成的海洋中,整个人蜷缩成虾米。

  他像是很冷的样子,又像是很安心的样子,虽然睡的时间不长,但睡相却异常安详。

  黎明前的黑暗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退去?

  我看着崔恕苍白的侧脸,忍不住伸手抚过他的发梢。

  然而。

  很可惜。

  在没有某些特定媒介的情况下,我的手只能呈半透明状,轻轻没入崔恕的脑内。

  ……这一幕更诡异了,真的很像女鬼索命。

  但只有我和崔恕明白,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,哪怕只是这样的触碰,也尤为珍贵。

  更何况,若我的手真能直接探入崔恕的大脑,或许我会选择取出他脑中以往那些痛苦的记忆。

  忘了哪本书告诉我的,又或是人们都这样说,所以我也这样认为:

  人的记忆并不存在于心,而是存在于脑。

  既然如此,只要一个人的脑中全是美好的记忆和事物,那想必这人就不会再做噩梦了吧?

  我希望我的少年郎永远不做噩梦。

  除此之外,我还听说过,上古有一种妖兽,专以人类噩梦为食。

  怎么样?

  这些传闻是不是听上去还挺令人心生向往的?

  那些最难被人遗忘的痛苦,在理论上和传说中,居然可以如此轻易的被拔除。

  若事情真是我们想的这么简单就好了。

  事实上,在所有的理论和传说中,遗忘痛苦都是有代价的。

  而所谓代价,正是连同记忆中的美好,一起被消除。

  一个人的痛苦,往往和他内心的美好有所关联。

  一个人的噩梦主角,往往和他曾经挚爱的音容笑貌别无两样。

  这就像是我和崔恕。

  我们年少时几乎形影不离,双方记忆中都刻满了对方的影子。

  也正因如此,崔恕的痛苦根源就很显而易见了。

  无论是美梦还是噩梦,崔恕记忆里的那张脸,都是我。

  如果世上真的存在食梦兽,那它出现后的第一件事,应该不是吃掉崔恕的噩梦,而是吃掉我。

  但我不会难过的。

  因为这本来就是我的选择。

  只是,在我被吃掉之前,我可能会想看看崔恕的前九十九次人生。

  我想知道,在过去的轮回之中,我的少年郎是不是每次都是一个人苦苦坚持,直到最后别无他法,所以才选择一了百了。

  我好像从来都没提起过,崔恕他,其实是个很怕孤单的人。

  崔恕在外,看似难以接近,但私底下完全就是个粘人精大型犬。

  有时他从南方回来,入宫述职之后,便会有几日休沐在家。

  而这时,若吃完饭我去厨房拿点心吃,在这短短几分钟内他看不到我,就会闹脾气。

  怎么个闹法?

  啊……说起来也挺丢人的。

  一次我去拿了碗红豆粥,回房间时绕过一条走廊,崔恕就站在屋檐下,说:

  “栀栀去拿红豆粥给我,栀栀好。”

  “走廊害我家栀栀多绕半条路,走廊坏。”

  我听了,满脸都写着无语。

  可崔恕的的确确就是这么粘人。

  所以,在我死后,崔恕他到底是怎么生活的?

  如果在我死后,崔恕平均只活了三十天左右就去死了,那九十九次算下来,就是两千九百多天,将近三千天。

  而三千天,折算成年,又是整整八年。

  八年。

  原来我的少年郎,居然已经独自生活了至少八年了啊。

  这个时间真的很漫长。

  要知道,我和崔恕认识的时候,也才刚好八岁。

  而且我听说,人对死去之人的爱意,往往三年过后就会消散。

  这不对吧?

  要真是这样的话,崔恕岂不是早该忘记我了?

  但倘若我换个思路来想的话,事情依然也说得通。

  人们不是常说,痛苦比美好持续的时间更久吗?

  这或许就是崔恕的症结所在吧。

  想到这,我就收回我的手。

  崔恕依然还在睡梦中,却像是感受到了什么似的,轻轻的皱了皱眉。

  是梦到我了吗?阿恕。

  我在心中问道,唇边却带着苦笑。

  我猜你今晚的梦境,也是美梦之后,噩梦降临。

  ……

  今天的天亮得很慢。

  黎明前的黑暗持续了非常之久,差点让我以为这个早晨即将成为本书的烂尾结局。

  我当时还想呢。

  是不是因为我和崔恕的行为已经彻底毁掉了本书大纲,所以作者“祂”一气之下,直接撂挑子不干了,烂尾弃坑。

  好险好险。

  我嘿嘿一笑,抚了抚胸,在漫长的晨光中和崔恕一起起身洗漱。

  只不过,我是鬼,洗漱之事与我而言自然是没必要了。

  于是我就百无聊赖的看着崔恕用热帕子擦脸的模样。

  只是没想到,崔恕以前给我擦脸时次次都很认真,怎料换成他自己,就潦草了很多。

  直到放下毛巾之前,我都是这么想的。

  谁知,下一秒。

  崔恕竟突然转身,冲着我的方向道:

  “栀栀,早上好。”

  我一愣,连忙凑近看了看崔恕的眼珠子。

  不是,他也看不到我啊。

  他到底是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?

  我有些挫败,就往左边的屏风后飘去。

  结果崔恕头也不回的就说:

  “栀栀,别闹了,屏风后面灰大,快过来。”

  我简直气死了,真想不通崔恕是不是脑袋后面长了眼睛。

  哦,也不对。

  说不定是崔恕天生就有阴阳眼,本来就能看得到我呢?

  那我这些天在他身边的种种行为,岂不是都被崔恕看光了?

  若真是如此,那可就太好了。

  我这个人算是彻底完蛋了。

  要知道,自从我死后变成鬼,我一直都是个坐没坐相站没站相的邋遢鬼。

  虽然崔恕也清楚我是个什么脾气,在我生前也没少看过我在家中大大咧咧的诸多模样。

  但那时我还有些王妃包袱在身上,至少不会像个毛毛虫一样趴在他书桌上蠕动,或者像个布口袋似的,倒挂在树梢上迎风招展。

  我不活了!

  好在,正当我的胡思乱想即将冲破天灵盖时。

  崔恕却又笑了声。

  那是清清浅浅的一声笑,带着些许宠溺,和微弱的心酸。

  “栀栀,你又在胡思乱想。”

  “放心吧,我看不见你。”

  “我只是太了解你了,所以才猜到了你应该会站在哪里、会去哪里而以。”

  说到这,崔恕的声音微微停顿。

  “栀栀,你要记住,你对我来说,就像呼吸一样,根本不需要人提示。”

  喜欢死后三年,王爷为我手撕深情剧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