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8章 脑子好使的不要-《一天一骷髅,我稳坐枯骨王座》

  没有玩过这种大跳,叶风心里还是有点担忧的。

  不过,跳就完了,反正肯定摔不死就是了。

  就算蹦的真有点高,下边不是还有这么多妖兽当肉垫子呢么,不用慌。

  叶风起飞了。

  一蹦二十来米那么高,至于多远,叶风没仔细算,反正确实挺远,都飞到飞狼老三前边去了。

  落地姿态说实话确实有点长牙五爪,不过还算平稳,双脚着地,关键是脚还不麻。

  “这感觉,不错呀!”叶风嘀咕了一声。

  因为他跳的比较远,他身边也没什么妖兽在,飞狼老三看到叶风这个意外因素一下搞到了自己的前边,他也有点懵。

  飞狼老大也是懵的,这要不是叶风跳的方向与他的逃跑路线不一样,他都怀疑叶风会不会直接骑在他的脖子上。

  “再来,砍死你!”叶风拿刀开口威胁。

  他虽然很想再蹦跶一下,但准头还是有点拿不准,所以叶风放弃了,只要阻止了飞狼老三就行,别的都问题不大。

  飞狼老三听到叶风的话之后还真就不敢继续向前了。

  在飞狼老三的眼中,叶风比金子可怕多了。

  也就十几秒的时间,金子追上了飞狼老大,骨刀呼啸,金色光芒成为了残影。

  飞狼老大尽力抵挡,爪子挡,嘴咬,风刃不要钱似得扑向金子。

  奈何,金子就是个不讲理的,人家就不知道防御是什么东西。

  任由风刃攻击在他的身上,理都不理。

  你抬爪子金子就用骨刀砍,你嘴巴过来咬,还是用骨刀砍。

  飞狼老大的实力虽然还行,但架不住他的血肉之躯扛不住骨刀的劈砍啊。

  只是接触了几次,飞狼老大就已经变得血肉模糊了。

  爪子,脑袋,全都一个样。

  飞狼老三扬天哀嚎,这哀嚎声中仿佛在诉说他的无奈与不舍。

  等这哀嚎声停止,飞狼老三头也不回的飞走了。

  不是不报仇,不是不愤怒,而是他知道自己不走,自己也要死在这里,他已经尽力了。

  他还要活着,他还要帮自己的兄弟报仇。

  飞狼老大也没有怪罪自家老三的意思,当然他也没有能力怪罪,他已经到了弥留之际。

  “唉?别走啊!”眼看飞狼老三要走,叶风先不乐意了。

  是兄弟就要完完整整的。

  你两个兄弟都死了,你自己走了岂不是贪生怕死么?

  可惜,飞狼老三根本就不鸟叶风,飞的贼快。

  叶风没有能力留下飞狼老三,只能无奈的看着他飞走。

  飞狼妖王死的死,跑的跑,剩下的妖兽能干什么?

  跑就完事了。

  兽群如潮水般开始褪去。

  这时候机枪火炮再次发挥了作用,海量的子弹炮弹开始倾泻,留下了大量妖兽的生命。

  叶风没管营地那边的事,他跑到了金子身边,双眼盯着飞狼老大。

  “啧,真惨。”在叶风看来,这倒在地上的飞狼妖王比他弄死的那个要惨的多。

  至少被他弄死的那个死的很轻松,没有多大的痛苦。

  再看看地上躺着的这个,上半身就没有什么好地方,鲜血流的到处都是。

  “帮你一把。”叶风上前,蹲在了飞狼老大的面前。

  随后,叶风将手放在了飞狼老大裸露在外的骨头上。

  很快,这一身骨头远离飞狼老大而去,化作了叶风提升自身的养料。

  到了这个时候,叶风才有功夫查看自己的属性。

  吞噬了两只妖王的骨头,提升肯定不会太小。

  然而这一看,叶风当时就不淡定了。

  “怎么这么少?”

  两只妖王才让叶风的三项属性各自提升了三千多点,还没有之前的一只给的多。

  “就算这两只妖王的能力不行,那也差的太多了。”

  “难道是骨头提升的有点猛,有抗药性了?”

  看着自己已经超过两万点的属性,叶风很苦恼。

  现在吞噬妖王骨头都有抗药性了,那普通妖兽的骨头岂不是更没用了?

  “算了,管他呢!”

  叶风不在意了,爱谁谁吧,都已经这么变态了,再要自行车会显得自己太贪婪。

  其实叶风还有一点很不满,因为这两只飞狼妖王并没有给叶风提供精神力跟经验值。

  只是他这也没处说理去,只能不了了之。

  叶风的想法其实没有错,就是飞狼妖王太弱了,根本比不上叶风之前得到的两幅骨架。

  能被收藏起来的妖王骨头,那能是一般的妖王么?

  如飞狼妖王这种,就是普通妖王,能力要差上一大截的。

  妖王与妖王之间的差距,不可同日而语,人类的A级觉醒者也是一样。

  六十级的觉醒者能跟八十级的比么?

  “走了,回了。”叶风整理了一下情绪之后招呼金子跟随。

  至于飞狼老大的尸体,叶风没打算自己亲自处理。

  因为处理起来太麻烦。

  主要是尸体已经成为了烂肉,飞狼妖王的皮毛又被金子砍的到处都是窟窿。

  这么大的个东西,怎么弄回去?

  当叶风带着金子返回营地的时候,营地这边已经开始打扫战场。

  每个士兵的脸上都带着幸福的笑容。

  虽然,这一战有一些战友死亡,但身在边军,死人不是很正常的事情么?

  关键是,这满地的妖兽尸体,这是多少钱?

  虽然士兵们分不到大头,但也是能得到不小好处的。

  至于他们看到叶风之后的表现,那就只能说是像看到了神一样。

  “叶风大神,你还要小弟不?我比大壮那个家伙脑子好使!”与叶风有过接触的人趁机围了上来。

  他们倒也不是真的要给叶风当小弟,主要是露个脸,让别人知道自己能跟叶风说的上话。

  这就足够了,以后别人看到他的时候都要给予一定的尊重就行。

  就像是一个人能跟县长说说笑笑,你说这被镇长看见了,等回去以后镇长还不得好好伺候着啊。

  “脑子好使的我可不要,我家大壮挺好的,大壮,大壮呢?”叶风高声呼喊。

  大壮听到叶风的呼喊之后立刻跑了过来。

  他一直跟着张维岳,倒是没有受到什么伤。

  “大哥。”

  “带几个人,去处理一下那只妖王的尸体。”

  妖王是自己砍的,好处肯定是自己拿,谁也别想抢。

  在城区内,妖王的血肉,体内的零件都是值钱的,不值钱的反而是妖王的骨头。